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区的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咸阳市秦都区**卤制熟食小吃店经营的腊牛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
(二)情况说明
经调查,该店共卤制抽检不合格的腊牛肉2.5公斤,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罚款5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6.50元。
二、咸阳秦都区****烟酒店经营的金牌赤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无法提供购进票据及销售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3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