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22年秦都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细化分解方案》和《2022年秦都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完成评估内容,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7月14日
2022年秦都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细化分解方案
类别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以公开助 力经济平稳 健康发展 |
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
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 国际化营商环境。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 |
长期坚持 |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
长期坚持 |
||
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 “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秦都分局 |
9月30日前 |
||
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 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 |
长期坚持 |
||
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
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 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 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 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 |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
长期坚持 |
|
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 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
9月30日前 |
|||
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政府工作报 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 引导市场预期。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长期坚持 |
|
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 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
长期坚持 |
|||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 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 |
区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
长期坚持 |
|||
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
区卫生健康局、公安秦都分局 |
长期坚持 |
||
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 |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
长期坚持 |
|
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 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
长期坚持 |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教育局、生态环境秦都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区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长期坚持 |
|||
三、提高政策 公开质量 |
深化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 |
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大 数据管理局 |
10月31日前 |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 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 年底前区政府及其部门率先完成,政府各部 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11月30日前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
区政府办公室 |
11月30日前 |
||
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 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 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 |
区政府办公室 |
长期坚持 |
|
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 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长期坚持 |
||
三、提高政策 公开质量 |
优化政策咨询 服务 |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 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 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长期坚持 |
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 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
|
9月30日前 |
||
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 聚引发泄密风险。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长期坚持 |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
区司法局 |
长期坚持 |
||
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 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 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 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 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长期坚持 |
|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长期坚持 |
|
2022 年底前,区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 版,推进区级政务类移动客 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 版。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 |
10 月31 日前 |
||
公开平台 建设 |
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地方和部门协同,及时准 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
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长期坚持 |
||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
区政府办公室 |
长期坚持 |
||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以公开促规范,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 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社区)为单位通过村 (居)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居)委会供村民查询。 |
区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
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长期坚持 |
||
加快推进“县、镇、村”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各县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有序推进县、镇、村三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10月31日前 |
||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
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长期坚持 |
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动画、专家解 读等形式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进行解读。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长期坚持 |
||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
长期坚持 |
|||
有效改进工作作风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
区政府办公室 |
长期坚持 |
|
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
长期坚持 |
|||
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对照本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 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 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区政府办公室 |
6月30日前 长期坚持 |
2022年秦都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评估点 |
采样 方式 |
责任单位 |
一、 政府 信息 公开 (40%) |
(一) 主动 公开 (28%) |
信息公开指南 |
公开渠道 |
指南包含线上、线下主动公开渠道信息;所公开的渠道信息必须准确规范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会议公开 |
重大会议公开 |
必须公开本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召开情况及会议内容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 |
||
决策预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草案解读等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 |
||
意见征集渠道 |
必须公开征求意见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 |
|||
意见反馈情况 |
对所收集的意见是否进行了整理汇总并公开;意见的采纳情况必须公开,未采纳的必须说明理由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 |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公开 |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统一公开本地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 |
政府网站 |
区司法局、各部门 |
||
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统一公开本机关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 |
政府网站 |
区司法局 |
||||
规划公开 |
规划信息公开 |
必须公开本地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
政府网站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依法规范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中国(陕西)“双随机检查结果公开”专栏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
政府网站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大数据管理局 |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
必须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陕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线上、线下渠道公开的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是否一致 |
政府网站 |
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
必须及时公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
政府网站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一、 政府 信息 公开 (40%) |
(一) 主动 公开 (28%)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信息公开 |
必须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各种部门 |
权责清单 |
权责清单公开 |
必须全面公开所辖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 |
||
必须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 |
||||
公务员招考 |
公务员招考信息公开 |
必须及时公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信息 |
政府网站 |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 |
栏目设置 |
必须设置建议、提案公开栏目 |
政府网站 |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
||
办理结果公开 |
必须公开本级政府对同级、上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政府网站 |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项目信息公开 |
必须及时公开重点项目名单、推进情况,以及举办重点项目观摩、重大项目开工月等活动的信息 |
政府网站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重点项目促进服务中心 |
||
必须依法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资金管理、竣工等有关信息 |
政府网站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重点项目促进服务中心 |
||||
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 |
必须及时公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以及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 |
政府网站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办 |
|||
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
必须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
政府网站 |
区财政局 |
|||
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 |
必须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公开 |
政府网站 |
区招商局 |
|||
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必须设置“疫情防控”类专栏,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工作的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防疫服务、疫情防控进展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是否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相一致;是否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 |
政府网站 |
区卫生健康局 |
|||
必须公开本级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围绕疫情防控开展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
政府网站 |
区卫生健康局 |
||||
一、 政府 信息 公开 (40%) |
(一) 主动 公开 (28%) |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
就业稳岗信息公开 |
必须及时公开稳就业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以及面向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政策 |
政府网站 |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必须围绕绿色低碳发展,泾河、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秦岭整治成果巩固,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工作公开环境管理、监督检查情况 |
政府网站 |
区治霾创建办、生态环境秦都分局 |
|||
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
必须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和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公开相关政策、工作进展情况 |
政府网站 |
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秦都分局 |
|||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
基本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
必须及时公开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必须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的监督检查情况 |
政府网站 |
区医疗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必须按照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监督 |
电话测、网站测评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秦都分局、区大数据管理局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年报发布 |
必须按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2021年度报告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 |
||
必须按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街办2021年度报告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年报内容 |
格式必须规范、要素是否齐全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年报质量 |
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雷同现象等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一、政府 信息公开 (40%) |
(二)依申请公开(12%) |
申请渠道 |
栏目设置 |
必须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 |
渠道多样 |
必须开设现场、信函、网络及传真申请渠道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 |
|||
申请渠道 |
渠道畅通 |
申请接收渠道必须畅通 |
日常采样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时限 |
必须在接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答复 |
日常采样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答复内容 |
必须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依法答复 |
日常采样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答复形式 |
必须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合理形式进行答复 |
日常采样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 |
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中是否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情形;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是否发生败诉情形 |
主管单位审核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
||
二、解读回应参与 (10%) |
(三)政策解读 (6%) |
解读形式 |
领导解读 |
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单位负责同志是否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解读关联 |
解读材料与原政策文件必须是相互关联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多样化解读 |
必须采用视频、图片图表、文字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解读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解读内容 |
实质性解读 |
必须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重点领域政策解读 |
必须围绕减税降费、减负稳岗扩就业、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投资和基础设施补短板等方面进行解读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解读时效 |
———— |
解读材料必须在政策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发布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四)舆情回应 (1%)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必须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
政府网站 |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
|
回应时效 |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必须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必须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
政府网站 |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
|||
二、解读回应参与 (10%) |
(五)公众参与 (3%) |
政民互动 |
互动渠道 |
必须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等政策咨询渠道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日常采样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必须在政策问答平台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解答咨询事项,并形成政策问答库 |
日常采样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必须在问询发出5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是否具体、详细、有针对性 |
日常采样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三、服务公开(10%) |
(六)政务服务统一入口情况 (0.5%) |
———— |
———— |
部门网站办事栏目必须统一、准确链接至市政务服务网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管理局 |
(七)政务服务清单公开 (0.5%) |
———— |
———— |
必须集中发布本级政府政务服务清单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八)办事指南公开 (6%) |
办事指南基本信息 |
———— |
网站公开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必须与市政务服务网实现同源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发布的服务事项必须提供办事指南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咨询方式/投诉方式、办理流程)必须齐全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
办理材料格式要求必须明确(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不应该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模糊、笼统表述)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不应该存在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情形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三、服务公开(10%) |
(八)办事指南公开 (6%) |
办事指南内容准确度 |
———— |
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不应该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必须保持一致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表格样表提供情况 |
———— |
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格的,必须提供表格获取渠道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提供的申请表、申请书等表格(命名、格式、内容等)必须规范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九)办理情况公开 (0.5%) |
办事进展信息公开 |
———— |
注册用户必须能够在全市政务服务网获取服务事项办理进展信息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十)办理结果公开 (0.5%) |
办理结果公开 |
———— |
必须及时公开办事结果统计数据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十一)服务评价公开(1%) |
服务评价渠道公开 |
线上评价渠道 |
必须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服务进行网上评价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线下评价渠道 |
实体大厅必须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书面评价表格等,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 |
电话测评、现场测评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服务评价情况公开 |
———— |
必须公开政务服务评价结果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十二)政务热线电话运行情况(1%) |
———— |
———— |
必须向社会公布统一的热线号码 |
政府网站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
———— |
热线必须畅通可用;服务效能必须良好 |
电话测评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四、平台建设(25%) |
(十三)政府网站 (16%) |
常态化监管 |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公开情况 |
必须按要求发布本级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 |
安全运行 |
信息内容安全 |
不应该存在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或被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 |
日常采样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四、平台建设(25%) |
(十三)政府网站(16%) |
安全运行 |
网站安全漏洞 |
网站必须杜绝安全漏洞(如SQL注入漏洞、XSS漏洞、网站组件漏洞、安全配置漏洞等) |
日常采样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 |
网站集约化工作情况 |
———— |
配合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
主管单位考核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 |
||
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
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情况 |
本级政府网站必须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 |
||
网站内容协同联动 |
内容协同联动情况 |
本级政府网站对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转载情况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网站展示 |
兼容性与内容展示情况 |
采用主流浏览器访问,网站兼容性必须良好 |
政府网站 |
区大数据管理局 |
||
页面内容展示是否规范 |
政府网站 |
区大数据管理局 |
||||
网站功能建设 |
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 |
必须按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本级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 |
政府网站 |
区大数据管理局 |
||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
网站底部功能区必须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 |
政府网站 |
区大数据管理局 |
|||
对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提交的留言,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规范、高效办结;不应该存在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
政府网站 |
区大数据管理局 区级各部门配合 |
||||
网站搜索 |
网站头部标识区必须醒目提供实时可用的全网站搜索功能入口;随机选取4条网站已发布的信息或服务的标题进行测试,在搜索结果第一页必须成功找到该内容;搜索结果必须实现分类展现 |
政府网站 |
区大数据管理局 |
|||
四、平台建设(25%) |
(十三)政府网站(16%) |
网站功能建设 |
一号登录 |
政府网站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实现一号登录的情况 |
政府网站 |
区大数据管理局 |
实时互动 |
必须提供实时智能答问功能;进行简单常见问题咨询,实时答问功能答复必须内容准确 |
政府网站 |
区大数据管理局 |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必须在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使用其他名称或者需要点击后显示“政府信息公开”标题的不得分);平台内容必须全面,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页面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参考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 |
|||
必须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多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必须优化栏目检索功能;必须优化栏目下载功能;必须优化栏目数据互联互通功能 |
政府网站 |
区大数据管理局 |
||||
平台建设必须注重衔接,本级政府网站与网站其他栏目、其他专门网站内容涉及交叉重复的,必须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数据为基准,最大限度保持数据一致性 |
政府网站 |
区大数据管理局 |
||||
(十四)政务新媒体(9%) |
常态化监管 |
开设整合 |
必须按要求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本地区政务新媒体 |
政务新媒体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必须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必须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所标明的主办单位名称必须规范;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
政务新媒体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情况 |
本地区政务类移动客户端必须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
政务新媒体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信息内容安全 |
———— |
坚决杜绝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或被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 |
政务新媒体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矩阵建设 |
矩阵设置 |
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必须集中提供本地区所辖单位有效的政务新媒体链接 |
政务新媒体 |
区大数据管理局 |
||
协同联动 |
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对本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转载情况 |
政务新媒体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内容质量 |
内容更新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内容必须按时更新 |
政务新媒体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互动回应 |
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必须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
政务新媒体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五、基层政 务公开标 准化规范化(10%) |
(十五)统 筹推进基 层政务公 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 作情况 (2%) |
———— |
———— |
必须按要求统筹推进本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主管单位考核 |
各街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十六)目录公开及 落实情况 (3%) |
目录公开 |
———— |
必须及时编制完成原26个领域及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旅游等新增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
政府网站 |
各街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落实情况 |
———— |
必须按照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公开内容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十七)财 政信息公 开(3%) |
财政资金 直达基层 |
———— |
必须设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并将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等信息在专栏中公开 |
政府网站 |
区财政局 |
|
惠民惠农资金发放 |
———— |
必须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是否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并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相关材料公开期满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
政府网站、电话测评 |
区财政局 |
||
(十八)政务公开专区(2%) |
———— |
———— |
必须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宣传解读、办事咨询、政民互动、自助服务以及其它便民服务 |
电话测评、现场测评 |
区政府办公室 |
|
必须在本地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
电话测评、现场测评 |
区政府办公室 |
||||
六、组织保障(5%) |
(十九)机制建设(3%) |
队伍建设 |
分管领导 |
本级政府必须确定一位县级政府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网站上公开其职责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 |
|
|
本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明确一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在网站上公开其职责 |
政府网站 |
各街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
工作机构 |
必须设置明确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必须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本地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科室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 |
||
|
专职人员 |
必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电话测评 |
各街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二十)制度建设(1%) |
经费保障 |
纳入财政预算 |
必须将政务公开工作(含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考核、日常运维、安全防护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
主管单位考核 |
各街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
目标责任考核 |
纳入考核体系 |
必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
主管单位考核 |
区政府办公室 |
||
业务培训 |
培训开展情况 |
必须开展政务公开培训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 |
||
制度建设 |
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
必须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及时更新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 |
政府网站 |
区政府办公室 |
||
(二十一) 主管部门检查 (1%) |
主管部门日常检查 |
政务公开 日常工作 落实情况 |
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参加会议情况 |
主管单位考核 |
各街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备注:1.以上工作出现问题被中、省、市通报的,在评估总得分基础上分别扣5分、3分、1分;
2.以上工作经验做法被中、省、市通报表扬或肯定的,在评估总得分基础上分别加5分、3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