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14大类食品8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饮料、蔬菜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5大类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及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咸阳彩虹纯净水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咸阳市秦都区新派锅有度自助火锅店使用的水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咸阳市秦都区德源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大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咸阳市秦都区德源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咸阳市秦都区范亚彬干菜调料店销售的干木耳,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咸阳市秦都区卫丹涵调料干货店销售的干姜,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咸阳市秦都区杜祥龙炒货店销售的海盐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咸阳市秦都区杜祥龙炒货店销售的椒盐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