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9大类食品8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及微生物污染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咸阳市秦都区范亚彬干菜调料店销售的糖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咸阳市秦都区邳北阿杜炒货店销售的小奶油西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咸阳市秦都区德源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咸阳佰人王餐饮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咸阳市秦都区占山王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小吃碟,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咸阳市秦都区占山王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玻璃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