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区的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咸阳市秦都区颜海滨瓜子店
检基本情况:
(一)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未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 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
2、处2000.00元罚款。
(三)风险防控措施
经调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牙签瓜子”共购进10斤,货值金额200.00元,全部销售完。该店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就进行了召回,因“牙签瓜子”属于快消品,故未有成功召回。
咸阳市秦都区杜新生干菜店
检基本情况:
(一)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未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 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
2、处2000.00元罚款。
(三)风险防控措施
经调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干姜”共购进4斤,货值金额100.00元,全部销售完。该店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就进行了召回,因“干姜”属于快消品,故未有成功召回。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