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咸阳市秦都区个个香干菜店经营的“糖蒜”
抽检基本情况:
(一)不合格项目:安赛蜜项目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糖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规定,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60元;2、处1000.00元罚款。
(三)风险防控措施
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糖蒜”20斤,销售20斤,货值金额160元,该店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就进行了召回,因抽检时间过长,故未有成功召回。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