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等11大类食品129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3大类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1.咸阳市秦都区李永春炒货店销售的焦糖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1.咸阳市秦都区宗奎干货店销售的奶油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咸阳市秦都区恒星征干菜粮油调料冻货店销售的草蔻,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咸阳市秦都区宗奎干货店销售的五香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咸阳市秦都区王宇菲超市销售的长豇豆,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咸阳市秦都区王宇菲超市销售的鲜鸡蛋,甲硝唑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咸阳市秦都区西橡家外家超市销售的尖椒,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咸阳市秦都区惠民蔬果店销售的鸡蛋,地美硝唑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咸阳市秦都区京泉盒便利店销售的长豇豆,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