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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风险控制 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8-04 16:18:15 来源: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区的

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咸阳市秦都区绿农蔬菜店经营的青椒、大葱、韭菜

1、抽检基本情况:

(一)青椒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

大葱不合格项目:噻虫嗪项目

韭菜不合格项目:毒死蜱,辛硫磷项目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未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5元;3、罚款4000元。

(三)风险防控措施

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青椒10斤,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5.00元;大葱20斤,

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46.00元;韭菜12斤,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24.00元,该店在收到检验报告

后就进行了召回,因青椒、大葱、韭菜属于快消品,故未有成功召回。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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