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3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1.咸阳品优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 豇豆,噻虫胺、噻虫嗪、倍硫磷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咸阳福园分公司销售的大葱,噻虫嗪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1.咸阳市秦都区大秦果果水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东魁杨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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