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括餐饮食品、调味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饮料等10大类食品110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调味品2大类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问题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咸阳袁家正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粽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咸阳市秦都区立强餐饮店使用的白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咸阳袁家正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搅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咸阳市秦都区领味琦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咸阳袁家正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稀饭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1.咸阳市秦都区军卫梓恒餐饮店销售的酸奶馅麻花,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咸阳市秦都区闫革县干菜调料店销售的草蔻,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咸阳市秦都区闫革县干菜调料店销售的良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咸阳市秦都区闫革县干菜调料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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