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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1-06 09:50:07 来源: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咸政办函〔2025〕106号)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秦都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删去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主管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二、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删去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主管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删去区住建局主管的“燃气经营许可”。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将区文旅局主管的“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名称调整为“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措施审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名称调整为“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将生态环境秦都分局主管的“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名称调整为“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此前我区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请各街办、区级各相关部门根据《秦都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据实施规范,编制完善办事指南,严格依据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对清单内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管理,落实审管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附件:秦都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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