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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委 秦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九批)

发布时间:2021-07-30 16:58:39 来源:区治霾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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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信访举报反映“1、秦都区经电北路富华酒店楼顶的空调外机,运作时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2、秦都区经电北路潜江楚水虾皇店铺油烟净化设备运作时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以及该店在店外设置的霓彩灯,夜间打开时灯光非常刺眼,存在光源污染,希望尽快处理”。

秦都区

经核查,噪声来源于富华酒店楼顶的四台空调外机和一台油烟净化设备,其中四台空调外机由富华酒店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由潜江楚水虾皇店使用。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邀请秦都区环境监测站进入居民楼住户家中对该商业楼进行噪音测试。依据《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237-2008)测试共设9个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其中2个点位监测数值超标。

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分别对富华酒店和潜江楚水虾皇店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鉴于富华酒店和潜江楚水虾皇店两家店噪音超标问题首次发现,危害后果轻微且积极配合整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该两家店免予行政处罚,对该两家店的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潜江楚水虾皇店外违规设置的霓虹灯在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于7月23日16:30已全部拆除完毕。

 

 

3

信访举报反映“秦都区人民路防洪渠十字西南角的赵老大拉面馆,烟筒设置不合理,油烟污染非常严重,污染生活环境,希望尽快处理”。

秦都区

经核查,赵老大拉面馆烟道从东侧墙壁向上延伸至三层楼顶,距离居民窗户左右的距离不足20米,油烟管道设置不规范(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6.2.2条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应不小于20米;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渭阳西路街道办事处责令赵老大拉面馆停业整改,并将烟筒并入专用烟道,要求8月6日前整改到位,整改到位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渭阳西路街道办事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经营。渭阳西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辖区餐饮门店宣传教育力度,督促门店合法合规经营,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

信访举报反映“秦都区秦隆步行街东口的夜市商贩,摆摊经营期间产生油烟污染非常严重,希望尽快处理”。

秦都区

经核查,2007年5月21日,秦隆步行街经原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批准设立为便民摊点,近年来逐渐发展成为市区重要夜市聚集地之一。群众反映的油烟主要来源于该夜市售卖炒面、烤生蚝、烤面筋等摊贩。秦隆步行街便民摊点共38家摊贩,其中产生油烟的有15家,15家摊贩均安装了简易油烟净化设备,现场检查时设备运行正常。

西兰路街道办事处责令该15家摊贩停业整治,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陕西凯伟胜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油烟检测,预计7月28日出检测结果,待检测结果出来后,由西兰路街道办事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经营。西兰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秦隆步行街便民摊点的监管力度,督促摊贩合法合规经营,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7

信访举报反映“秦都区古渡办文兴路,幸福家园小区向西有一个壳牌加油站再向西50米右拐,直行500米,再左转100米,有一个蓝色的大门,里面是一个屠宰场。老板将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水渠里,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秦都区

经核查,问题反映地位于双照办下帝王村村东防洪渠东北侧,实际情况是有一家养殖场(经现场检查,投诉人举报的屠宰场实为养殖场)。该养殖场于2020年3月份租赁他人场地饲养肉牛,现存栏肉牛37头,奶羊6只。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畜禽养殖退出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该区域属于禁养区。检查中发现该养殖场内有屠宰设施,但未有屠宰行为及痕迹,经询问养殖场负责人郑军伟,该场屠宰工具为以前租住户遗留物品,自己从未使用,现场有污水排放痕迹,为冲洗养殖场地面所产生。经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人员走访了解,该场确为养殖场,未见过屠宰行为,有污水排出。

一是双照街道办事处对该养殖场朝向防洪渠的排污口进行封堵,对屠宰设施器具予以拆除清理,彻底消除隐患;二是养殖场无任何手续(无工商营业证照、无环评手续、无动物条件合格证),经双照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劝导,该场已于7月23日自行对现有牛羊进行搬离清场。

 


[网络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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