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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委 秦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批)

发布时间:2021-08-02 17:20:52 来源:区治霾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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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5

信访举报反映“1. 秦都区双照街道办西兰路以南,陕西威利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院内,有一家水泥制品厂,扬尘污染非常严重,没有环评手续。2. 秦都区双照收费站以西100米,再往北100米左右,在土壕里面有一家水泥制品厂,扬尘污染非常严重,没有环评手续。希望尽快处理

秦都区

经核查:1、信访举报水泥制品厂实为陕西宏顺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5月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7亩,生产环节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厂区露天堆放有原料及成品道沿水泥制品。检查时未生产无扬尘污染现象,该公司无法提供环评手续。2、信访举报水泥制品厂实为陕西众昌通达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双照街道办双照村四组639号副2号,20211月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1亩。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扬尘污染现象,厂区露天堆放有成品道沿水泥制品,该公司无法提供环评手续。

根据咸阳西咸新区共管区生态环保事项移交工作会精神,该区域生态环境事项交由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管理。鉴于目前该区域生态环境事项处于交接阶段,两家企业因其他原因正在自行搬离,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要求该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要求陕西宏顺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众昌通达建材有限公司在现场搬离过程中加大洒水抑尘频次;二是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要求陕西宏顺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众昌通达建材有限公司对现场堆放原料730日之前清理到位;三是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加大对两家公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发生反弹。

 

 


[网络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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