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专题 > 历史专题 > 省委环保督察

秦都区委 秦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1-08-02 17:26:07 来源:区治霾办 作者:
【字体大小: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信访举报反映“秦都区人民西路电建小区26号楼4单元负一层,开了一家烧烤店,由于没有专用烟道,导致油烟直接排放到小区里面,影响小区整体环境卫生,希望尽快处理。”

秦都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烧烤店为新蚝门烧烤店,位于秦都区宝泉路5号美源大厦负一层。该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配套专用烟道,自行安装的烟道未到达楼顶。

对该店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该店立即停业整改,并依法对该店后厨操作间冰柜、灶台进行查封。同时责令该烧烤店补办相关证照手续,按规范设置专用烟道并完善油烟净化设施,经有资质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达标,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2

信访举报反映“秦都区光明路金芙蓉污水处理厂,近期有24小时的施工噪音,严重影响周围群众休息,希望尽快处理。”

秦都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咸阳市南郊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项目。该工地正在进行生化池主体混凝土浇筑作业,工艺要求为筏板固定混凝连续浇筑,耗时56小时,如在浇筑过程中中断,生化池筏板渗漏,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和影响周边楼体安全。

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约谈了项目施工方,要求在办理夜间施工证明的情况下规范施工,并在工地周边小区张贴夜间施工公告,同时采取降噪措施。

要求该项目严格遵守《咸阳市实施严格防治环境噪声工作方案》规范施工,降低噪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项目施工方根据工程进度,将产生噪声的工序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因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施工时,必须在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秦都大队办理《夜间施工证明》后方可施工,若有特殊情况及时告知附近居民,并提前公示,做到绿色文明施工。

 

 


[网络编辑:李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