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咸阳市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导向作用,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现就秦都区乡村振兴局诚信为民服务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省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二、公开工作职责、业务办理流程和办事程序,热情主动办理接待来信来访;业务办理以依法及时、方便群众为目标,让基层干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及时办理各种事项。各单位、个人的请示、报告和函件,除特殊事项外,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答复。执行上级重大决策、会议决定和其他要求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回复。
四、规范文明用语、规范服务态度。办理业务过程中做到风纪严谨,举止端庄、文明礼貌、微笑服务,禁说服务忌语,禁止和服务对象争吵,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努力做到“服务群众热心、服务过程耐心、办理事项用心”。
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杜绝一切“吃、拿、卡、要”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依法行政,诚信服务,求真务实,廉洁高效,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乡村振兴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监督投诉电话:029—32000671
投诉举报邮箱:qdxczxj@163.com
单位全称:秦都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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